编辑同志:
我单位职工小贾与其妻丛某婚后感情一直不好,经亲朋好友劝说也无济于事。现在,他俩都想离婚,但又都担心先提出离婚会在分割财产时吃亏,所以还一直拖着。因为我们这儿流行一种说法:谁先提出离婚,在分割财产方面就要让步,少分财产。请问,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吗?
读者敬明
敬明同志:
谁先提出离婚谁就会吃亏的说法是缺乏法律根据的。夫妻感情破裂,确实无法共同生活,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第25条规定,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离婚。
关于家庭财产的处理,根据法律规定,夫妻婚前的财产归夫妻个人所有,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,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。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,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,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为标准的,并不是要求起诉人少分财产才予以判离。同样,对离婚当事人的共同财产,也是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、各自的经济收入、离婚后子女的抚养等方面,以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为原则来作分割的。虽然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离婚起诉人少分财产的情况,但这并不是因为他(她)先提出了离婚,而是有其他原因。比如,对方离婚后经济收入少,生活会发生困难;对方要抚养子女等。因此,从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对离婚案件的处理来看,“谁先提出离婚,在分割财产时就要让步,少分财产”的说法,是错误的。
你单位小贾夫妻感情一直不好,也都想离婚,如果他们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上均能达成一致意见,他们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,而不必打官司;如果双方就上述问题无法协商一致,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,起诉人不会因自己先提出离婚而吃亏。他们的担心是大可不必的。